| |
 |
庆祝祖国60华诞系列活动之二
辩论赛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充分展示当代学生风采,锻炼学生的思辨能力、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共青团长春艺术实验中学团委、政教处共同组织中学生辩论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9月下旬
二、参赛对象:
高一、高二学生
三、赛制
本次比赛由团委、学生会承办,参赛对手由抽签决定。
四、组队要求
1、请将参赛报名表于9月14日报到高二、二班刘维处
2、各支部参赛队伍限1支
3、每个参赛队伍由1名领队、4-6名参赛队员组成。每场比赛出场队员为4名,上场队员必须由异性组成。
五、相关要求
辩论会作为一项展示青年学生风采的活动形式,既是对我校中学生良好精神风貌的一次集中展示,也是促进青年学生提高自身素质的良好载体。各班要广泛动员和宣传,高度重视此次比赛,认真选拔,积极参与,力争比出风格,赛出水平,展示形象。
中学生辩论赛竞赛规程
本次比赛由队员陈词、攻辩、自由辩论、总结陈词四部分组成。要求采用普通话表述。
一、辩论程序
(一)陈词阶段(用时6分钟):
1、正方一辩陈述观点,时间3分钟;
2、反方一辩陈述观点,时间3分钟;
在每位辩手陈词时间剩下1分钟时,警笛一声给予提示,时间到,警笛二声提示。
(二)攻辩阶段(用时6分钟):
反方第二位代表发言,提出3个问题,分别指定正方的一辩,三辩、四辩回答;(1分钟内);
正方的三位代表分别回答反方第二位代表提出的问题。(2分钟内)
正方第二位代表发言,提出3个问题,分别指定反方的一辩、三辩、四辩回答;(1分钟内)
反方的三位代表分别回答正方第二位代表提出的问题。(2分钟内)
(三)自由辩论阶段(用时6分钟):
由正方首先发言,然后反方发言,依次由辩论双方交替发言,各队累计用时3分钟。当各队用时到2分钟时,笛声提示一声,到3分钟时,警笛提示两声,该方必须停止发言。
(四)总结陈词阶段(用时6分钟):
1、反方四辩总结陈词:时间3分钟;
2、正方四辩总结陈词:时间3分钟。
在辩手陈词时间剩下1分钟时,警笛一声给予提示,时间到,警笛二声提示。
三、自由辩论规则
1、自由辩论时间总共为6分钟,每队各占3分钟;
2、自由辩论必须交替进行。当自由辩论开始时,先由正方的任何一位队员起立发言;
3、正方发言完毕后,反方的任何一位队员应立即发言,双方依次轮流发言,直到双方时间用完为止;
4、在自由辩论时间里,每一位辩论队员的发言次序、次数和时间均不受限制;
5、当一队的发言时间只剩30秒时,会有铃声提示,当该队的发言时间用完时,用铃声警示,该队应立即停止发言;
6、如果一队的发言时间已用尽,另一队还有时间,则该队的一名和多名队员可以继续发言,直到该队的时间用完为止;
7、辩论员应充分利用自由辩论这段时间,简洁明了的加强自己的论点,反驳对方论点。如进行空洞无物的进攻,有意回避对方的质询,发生言语混乱,将影响到该队成绩。
四、评判规则
(一)将邀请3-5位专家组成评判团对本次比赛进行全程评议;
(二)评分办法
1、团体得分项目:
审题 20分
论证 20分
辩驳 20分
配合 20分
辩风 20分
满分100分
3、个人得分项目:
论 25分
辩 25分
满分50分
4、扣分
凡审题、论证、辩驳、配合、辩风项目中,不符合评判要求和违反规则的,均应酌情扣分。由于参赛队自身原因造成的突发事件影响比赛的,扣除责任方10-20分。
五、评判标准依据
(一)团体部分
1、审题
对所持立场能否从逻辑、理论、事实等多层次、多角度理解,论据是否充足,推理关系是否明晰,对本方的难点是否有较好的处理方法;
2、论证
论证是否有说服力,论据是否充分,推理过程是否合乎逻辑,事实引用是否得当。
3、辩驳
提问能否抓住对方的要害,问题简单明了。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问题或提问不清,应适当扣分。是否正面回答对方的问题,能否给人以有理有据的感觉。不回答或不正面回答问题应相应扣分。
4、配合
是否有团队精神,能否相互扶持,论辩衔接是否流畅,自由辩论发言是否错落有致。问答是否形成一个有机整体,给对方有力打击。
5、辩风
语言是否流畅,用词得当、语调抑扬顿挫、语速适中,是否尊重对方辩友、尊重评委、尊重观众;表演是否得当,落落大方且有幽默感。
(二)个人部分
1、论
陈词是否流畅,说理是否透彻,逻辑性是否强,引用实例是否得当。
2、辩
提问是否合适,回答是否中肯,反驳是否有力、有理,反应是否机敏,用语是否得体。
六、胜负判断
获得半数以上者为该场比赛优胜者。个人在所参加的各场比赛中的累计得分作为评判优秀辩手和最佳辩手的依据。
辩题:
为善应为人知/为善不应为人知
共青团长春艺术实验中学委
2009年9月11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