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等三所学校的美术设计类专业可实行校考

     经吉林省招生办批准,驻我省的吉林艺术学院(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吉林大学和东北师范大学(教育部直属高校)2008年美术设计类专业招生的专业考试,可在省专业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报考以上三所学校组织的美术设计类专业的专业考试,必须是持有“吉林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证”的考生。

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向考生核发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并以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作为高考录取的主要参考依据。

报考以上三所学校专业考试的条件、考试时间等,请咨询各招生学校的招生办公室。

吉林艺术学院招生办:0431—85641085

吉林大学招生办:    0431—85166420

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0431—8509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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