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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艺术实验中学书法协会根本宗旨 第一条:为建设一支思想过硬、艺术精湛、团结协作、作风正派的书法队伍,结合我校会员管理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会会员必须以我校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遵守学校校规、校纪,能刻苦钻研书法,不断提高理论水平,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为建设文明校园、和谐校园积极工作,为我校书法的繁荣和发展作出贡献。 第三条:长春艺术实验中学书法协会是全校书法爱好者的艺术群众团体。 第四条:校书协的宗旨是:以书法为桥梁,把广大书法爱好者联系起来,共同推进我校书法艺术事业的发展,弘扬中华书画艺术,促进学校两个文明建设。 第五条:主要任务:(1)丰富校园生活;(2)弘扬中华民族书法艺术,促进学校书法艺术事业的发展;(3)通过交流和学习,提高书法水平。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书法协会 200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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